binbindatou 发表于 2005-12-27 12:22:22

很贵遗憾本版的那份GPL许可证是无效的

作者:zonzi
来自:LinuxSir.Org
摘要:到目前为止,在中国讨论自由软件版权(以及蛰生品)问题还是不成熟的;问题的关键就是大部分自由软件条款没有官方的中文版本,所以不能保证中国用户都能看懂,以及自行理解那些条款,特别是,在中国用英语来打官司似乎是不可能的。


一、Linux 社区关于Linux ”盗版“之说;

经过多次的讨论,到现在为止linux发行版存在盗版这个问题还有很大争议,这个争议只能随着第一个因为被法院宣判使用盗版linux发行版而有定论。

现在,给人戴上使用”盗版“linux发行版几乎已经变成时尚,但linux发行版究竟存在不存在”盗版“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公论(现在国际上主流的说法是linux不存在盗版问题,只有在中国有盗版linux的说法,也算是个中国特色吧)。

当然在我们的论坛上不允许讨论一些人所谓的存在法律问题的版本下载问题,但是也不能说使用那些版本的人都是盗版,因为到现在为止linux发行版存在盗版这个问题还有很大争议,并且到底那些用户通过什么途径取得软件,我们也无从得知。


二、无缘无故给人戴上”盗版“这顶帽子是不合理的;

到目前为止,在中国讨论自由软件版权(以及蛰生品)问题还是不成熟的,问题的关键就是大部分自由软件条款没有官方的中文版本,所以不能保证中国用户都能看懂,以及自行理解那些条款,特别是,在中国用英语来打官司似乎是不可能的。

中国的官方语言是中文,在中国只有中文版本的法律文件才是有效的,因为中国人没有义务懂得其它语言。gpl公共许可证的三种语言的官方版本(Czech English Japanese ),但足够在it强国中用法律来保护自由软件英语:英联邦,美国,欧盟,印度等it强国 日语:日本捷克语:捷克

gpl非官方中文翻译版本有这么一条

這是一份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非正式的中文翻譯。它不是自由軟體基金會所發布,並且不能適用於使用 GNU GPL 的軟體 ── 只有 GNU GPL 英文原文的版本才行。然而,我們希望這份翻譯能幫助中文的使用者更了解 GNU GPL。

这就说明了,这些条款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只是带给了我们翻译者的观点,里面难免有不足之处,大家随便看看,不能作数
http://www.gnu.org/licenses/translations.html
->Chinese (Traditional) translations of the GPL (1)


关于为什么我们不要讨论这些非官方翻译版本上的条款,在相同的一页上也有说明

Information about unofficial translations The reason the FSF does not approve these translations as officially valid is that checking them would be difficult and expensive (needing the help of bilingual lawyers in other countries). Even worse, if an error did slip through, the results could be disastrous for the whole free software community. As long as the translations are unofficial, they can't do any harm, and we hope they help more people understand the GPL. We give permission to publish translations of the GPL, GFDL, or LGPL into other languages, provided that you (1) label your translations as unofficial (see below for how to do this), to inform people that they do not count legally as substitutes for the authentic version, and (2) you agree to install changes at our request, if we learn from other friends of GNU that changes are necessary to make the translation clearer. To label your translations as unofficial we want you to add the following text at the beginning, both in English and in the language of the translation---replacing language with the name of that language: This is an unofficial translation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into language. It was not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and does not legally state the distribution terms for software that uses the GNU GPL--only the original English text of the GNU GPL does that. However, we hope that this translation will help language speakers understand the GNU GPL better. If you make a translation, please inform the GNU Translation Managers <[email protected]>. They will check to make sure that your translation follows the above guidelines and make a link to it from this page.


我来简单说明一下这段话吧:

自由软件组织不承认这些翻译版本的原因就是,验证这些版本是非常困难而且昂贵的,(需要在这些国家里双母语律师的帮助),最惨的就是,只要有一个错误被忽略的话,对于自由软件组织来说将是灾难性的;所以现在最好不要随便讨论这些问题,因为现在的错误观点将对将来自由软件(包括linux以及其蛰生品)在中国的发展很有可能是不利的。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这些版权问题,在中国因为缺少起码的法律依据,我们唯一能做的只能视为是未知,现在讨论这些问题只能误导自己,误导他人真要讨论的话,至少要等到这些条款都有了中文版本,才能够有一个最起码的出发点作为法律依据来讨论。

所以连最基本的依据都没有,更无法谈到“盗版”和“正版”问题了,现在的“盗版”和“正版”论只能被理解为误导他人,误导自己(或许是一些人有目的性的)


三、关于本文

本文zonzi 兄的写的 《建议过滤几个字 》中的两篇帖子整理而成;

关于Linux 版权的讨论也是大家最关心的;所以本文也是LinuxSir.Org 社区成员长达近四年对Linux 版权认识的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当然也有最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二,可能我要整理,或许需要您来发表大作;

欢迎讨论,但不得叫骂和人身攻击;我们需要不同的声音,但我们不需要这种声音是叫骂的声音;

mandrakechina 发表于 2005-12-27 12:53:10

楼下的,开始吧。我就抢个沙发撒:mrgreen::mrgreen:

WeiMingzhi 发表于 2005-12-28 08:53:02

lincomet 发表于 2005-12-29 09:41:49


实际上 GNU/Linux 发行版可以存在包含专有软件,如果这样的话,这个发行版整体来说就可以说是一个被 “污染” 的版本,就不再是自由软件了,和微软的东西并无本质区别。

个人觉得这不是发行版的遗憾,而是用户。而这一切都是proprietary造成的,这也是GNU存在和奋斗的原因。

假如你把你所有的CD音乐都转成OGG,所有的office suite都转成odt,不要用rmvb,用helixplayer+rm,用开放字体不用MS Fonts,用VESA不用ATI和NV的官方驱动,……

如果你做到了,如果所有用户都作到了,那还会有遗憾吗?

感觉Fedora Core一直在努力打造这样的一个系统──没有专有软件。

但是,试问装完fedora core之后你会干啥?

hoho,一定是去fedora extra,弄个ATI/NV的driver,弄一个bmp+mp3 codec+wma codec,弄mplayer+插件包,到real.com弄一个realplayer。还会抱怨
“靠,redhat越来越烂了,现在都不如rh7.2时代了,xmms连MP3都不能放了”

这样看来,linux distro怎么能不被“污染”?

WeiMingzhi 发表于 2005-12-29 10:22:03

沛霈 发表于 2006-1-5 23:01:00

:? 問題大了~

chaobill 发表于 2006-1-7 10:20:45

假如你把你所有的CD音乐都转成OGG,所有的office suite都转成odt,不要用rmvb,用helixplayer+rm,用开放字体不用MS Fonts,用VESA不用ATI和NV的官方驱动,……

为什么要转?给用户一个理由,为什么我要用自由软件。难道就是为了看我看不懂的代码?如果 VESA 比 ATI 好的话我何必要用ATI .我买电脑是为了我而不是为了那些人。

WeiMingzhi 发表于 2006-1-7 14:04:36

还是马夹 发表于 2006-1-29 02:30:17

来占个位..看牛人们讨论...领教了

KDE 发表于 2006-1-31 12:27:45

荒谬

wqwii 发表于 2008-4-28 18:48:53

胡扯,按楼主的说法,看不懂就没有法律效力,那么在中国抢外币就合法了,反正我没有看懂外币的义务,不能用外币的金额来定罪?


看不懂,你凭什么用它?借口看不懂GPL来逃避责任,和明抢没什么区别。
看不懂可以提交相关部门作官方翻译,鉴定,不是不遵守的合法理由。gpl是合法的法律文件,不过没有官方中文译本,但并不妨碍他的合法性,就如外国人做的口供可能不是普通话,但是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刑事诉讼法也保护民族语言的权利允许在法庭上使用民族语言。

sejishikong 发表于 2008-4-29 15:35:15

呵呵,用ati和nv的官方驱动,谈不上违反任何协议吧。又不是再发布,何况nv的驱动也允许再发布。

至于GPL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只有法院说了算,在法院没说它有没有法律效力之前,我们最好当它有法律效力,实际上GPL协议与我国的法律没有冲突。

chenzhipeter 发表于 2008-10-31 22:31:29

原帖由 chaobill 于 2006-1-7 10:20 发表 http://www.linuxfans.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假如你把你所有的CD音乐都转成OGG,所有的office suite都转成odt,不要用rmvb,用helixplayer+rm,用开放字体不用MS Fonts,用VESA不用ATI和NV的官方驱动,……

为什么要转?给用户一个理由,为什么我要用自由软件。难道就是为了看 ...
Vesa不是显卡牌子
是显卡的一种规范

之前那位说的也有问题
你应该叫人们多使用ATI和NVIDIA的开源驱动Radean和NV并促进其发展
而不是叫别人把显卡调到Vesa驱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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