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Stallman:西方有报纸刊登了这个事情,我恰好看到了。他们认为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我认为这件事情非常重要,主要有2点原因,首先,我很爱开玩笑,尤其喜欢这类恶搞,因此当有人威胁要起诉这类事情时候,我感到非常气愤;其次,我一直都非常关心过于严格的版权法对公众造成的伤害。
徐继哲:你看过《无极》或者《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么?更喜欢哪个?
Richard Stallman:我都没有看过,我从来不买DVD。为了对公众进行限制,DVD都以加密的方式发行。他们以为无法写出能够播放DVD的自由软件,但是 Jon Johansen做到了,但美国政府正审查这个软件。所以我只有2个选择,要么私下得到这个软件,要么抵制DVD,(笔者注:Richard只使用自由软件)我更倾向于抵制DVD。电影公司一直都试图让版权法变得更加严格,所以,我更不会花钱看他们的电影了。理论上,我可以通过P2P网络来获得这两个片子,我也一直认为,P2P共享是符合道德伦理的,应该被合法化。美国电影协会一定认为我是他们的敌人,或许他们正在找借口来起诉我。所以,我还是不看了,其实,除了做飞机的时候,我几乎不看电影。我认为书籍是更好的朋友。
Richard Stallman:说版权法和专利法就像说中国和印度一样,根本就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东西。如果再用此类比说商标法,就好比是亚美尼亚。设想,如果人们不再区分中国、印度、亚美尼亚,而是统一说成亚洲,那么就会得到一个混合的错误印象,人们还以为自己了解了亚洲。比如,人们会认为亚洲人(亚美尼亚)大多信仰基督教;大多数亚洲人(印度)说印度语;用筷子吃饭(中国)。所以,最终人们得到了这个结论:亚洲人是说印度语、用筷子吃饭的基督教徒。我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所以知识产权这个术语会让大家陷入困惑。当一个人和你谈论知识产权的时候,要么他已经被迷惑了,要么他正试图迷惑你。因此,我们要单独思考版权、专利、商标等问题,不要再使用知识产权这个词语。
徐继哲:你相对胡戈、凯歌以及中国的网友说点什么呢?
Richard Stallman:首先,我要恭喜胡戈这次非常成功的恶搞。希望胡戈不要就此道歉,恶搞是对文化的贡献,没有人需要对此道歉。对于凯歌,我想说他应该学会自嘲。或许我没有凯歌出名,但也经常有人通过画我的卡通图片来做这类恶搞,对此我感到非常有趣,而且我还会给那些作者写信来交流这类事情。当然也有一些让我非常生气,我也会告诉他们的作者,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起诉他们,我希望你也不要这样做。对于中国的网友,我希望你们继续坚决地支持胡戈,这有助于帮助凯歌认识到什么才是正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