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E 发表于 2005-11-8 19:29:01

我再说一次,这件事没有讨论的必要。你不是股东,无权指挥一间公司干什么或者不去干什么。

1. 如果有一天 magic 真的完全商业化,不再提供社区版本,那一天也就是我和它诀别的一天,我不会看着开发团队里少数人抛弃广大的社区用户不管。

2. 如果有一天 magic 真的完全商业化,不再提供社区版本,我将基于最后一个社区版本另起炉灶,继续当年 cjacker 未完成的使命。既然当初 cjacker、conner、jackey 离开开发团队,在最艰难的时候 kanker、levindu 和我以及所有支持 magic linux 的朋友能够把 magic linux 支撑下来,共同度过最艰难的日子,我有勇气重新抗起这付担子,不会的我可以重头学,我不希望 magic 的开发团队出现类似 xfree86 和 xorg 那种分裂的局面。我希望 magic 能象 ubuntu 那样永远开放,但比它要更好。

3. 任何公司都无权注册 magic linux 这个商标,它属于 magic 社区全体开发者。因为其创始人 cjacker 有能力证明并且有权宣布该商标使用权归其所有。但他们可以宣布他们的产品基于 magic linux。作为后续开发者,我也不会希望他们这样做,除非他们把我踢出开发团队。

4. 任何一个公司都无权把 magic linux 据为己有,那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严重违反 GPL 协议的。如果真的出现这种局面,这个公司的处境不会比其他 linux 商业公司好到哪去。我不希望 magic linux 变质、堕落、退化。

5.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社区是 magic 的生命源泉,脱离群众,最终会失去广大用户。这不仅是不明智的,也是逆历史潮流的。

jiangtao9999 发表于 2005-11-8 19:32:07

:!:
有必要注册 MagicLinux 这个商标!

KDE 发表于 2005-11-8 19:41:51

:!:
有必要注册 MagicLinux 这个商标!

资本从来到世间那天起,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请问这个商标的持有人到底是谁?如果某公司实体注册这个商标,他也只能代表开发社区来完成注册,也就是说该公司实体的负责人仅能作为 magic linux 开发社区的法人代表,并且必须宣布商标所有权归 magic linux 开发社区所有。

mandrakechina 发表于 2005-11-8 19:49:06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如果美媒软件不拥有MagicLinux的商标,势必会有无聊的人将其注册为商标。当然,在商标公示的时候你可以提出异议。

另外,马克思的话,没有研究过,就不要随便引用。

sjinny 发表于 2005-11-8 19:57:04

如果可以的话,应该由创始人注册商标,然后发表声名,任何自然人、法人或社区等都不得再使用此商标进行商业活动,包括创始人自己,创始人只保留其创始人的荣誉,以及此商标拥有者的名义,但是此商标不会被独占。

KDE 发表于 2005-11-8 20:12:38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如果美媒软件不拥有MagicLinux的商标,势必会有无聊的人将其注册为商标。当然,在商标公示的时候你可以提出异议。

另外,马克思的话,没有研究过,就不要随便引用。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从很久以前就公开和我个人对抗,以至于殃及 magic linux,这里的人们哪个看不出来你是什么样的。你认为天天对 magic linux 挖墙角、不断贬低别人就能提高你个人和/或 mandriva 的形象和地位?我至少从来不作贬低其他发行版本的事,每个发行版本都有他的优势,无非具体到个人你是否原意用罢了。我不想卖弄什么资格,但是我的政治身份是从学生时代就开始的,我没有“研究”过某人的著作,但要拥有这样的身份,最起码也得过这个理论坎。

chaobill 发表于 2005-11-8 20:33:55

为什么不能成立中国自由软件基金会?

明天LQQM 论坛上,我要向 李开复先生 问这个问题。

新的非政府组织法律规定可以不挂靠政府机构了。
我收藏有那个法律的全文。

我也想过一个 MagicLinux 和 美媒共同发展的方法。
正如我的签名档里所说,以自由对自由,以商业对商业。

初步的一个设想是: Magic Linux 的开发人员只做开发上的事情。如果碰到需要技术支持等商业行为,可以使用 美媒临时雇员的身份。

我觉得大家可以选一个时间召开 IRC 线上会议来 解决这个对Magic Linux发展影响重大的问题。

jiangtao9999 发表于 2005-11-8 20:34:57

:!:
有必要注册 MagicLinux 这个商标!

资本从来到世间那天起,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请问这个商标的持有人到底是谁?如果某公司实体注册这个商标,他也只能代表开发社区来完成注册,也就是说该公司实体的负责人仅能作为 magic linux 开发社区的法人代表,并且必须宣布商标所有权归 magic linux 开发社区所有。
我想你应该知道 Linus 注册了 Linux 商标。
如果可以的话,应该由创始人注册商标,然后发表声名,任何自然人、法人或社区等都不得再使用此商标进行商业活动,包括创始人自己,创始人只保留其创始人的荣誉,以及此商标拥有者的名义,但是此商标不会被独占。
这个最好找个律师来写这个声明。

sejishikong 发表于 2005-11-8 20:47:03

KDE还是很有激情啊。:D
不过我个人认为注册MagicLinux的商标是有必要的,可以防止乱用。

Magiclinux本身肯定不会变成封闭的。

mandrakechina 发表于 2005-11-8 20:59:26

李开复被大多数人看作成功人士,像个娱乐圈的明星一样,被媒体和粉丝追得团团转。人家愿意在哪家公司上班,愿意做什么工作,那是人家自己的事,除了司法部门以外,其它人根本就管不着。况且,别人的事你也不应该堂而皇之地拿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果一心要和Magic作对的话,我一早就把MagicLinux这个商标注册了,然后在各大媒体上发商标侵权的新闻稿。因为商标法和版权法是两回事,任何一个国家的商标法都不存在什么GPL之类的规定。

KDE的保先学习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而是停留在思想上,愧对我党接连开展多项党员学习所耗费的巨大努力。

haulm 发表于 2005-11-8 21:04:39

本来看这个标题都不敢出气了,我生怕我的话一不小心得辈别人,或是说错了什么让人BS,因为言论可笑,我在ML社区我已经放弃一个两星的帐号。mandrakechina说话有时很冷,能不能改改,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来吵架的。
mandrakechina想表达的就是反对ML商业化,还不如这样:我反对商业化,然后分析下。
注册MagicLinux商标我想是可行的,今后也是必要的,我也不希望ML发行版商业化,但不反对服务商业化,我希望ML能办杂志,能出书,能注册标志,能把LINUX公社壮大,能帮助自己,能让自己在其中学到东西,成长成为一个技术人才。
这个话题讨论不止这一帖了,关于ML成为商用版本能不能行的通都变成又长又臭的裹脚布了。大家可以看的到国内外LINUX在社区上比所有的发行版发展地更快更好,做为单一的LINUX商业中文发行版是不可能有好的发展,你可以看看红旗,让人一个失望。
LINUX的开发、测试、交流、学习、下载和商业上ML发行版光盘推出、刊物发行并行的路子是条正路,并不冲突。

eager-fly 发表于 2005-11-8 21:16:51

不希望商业化!!!

chaobill 发表于 2005-11-8 21:18:26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可以学美国成立《中国自由软件基金会》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caihua 发表于 2005-11-8 21:25:09

:roll:

KDE 发表于 2005-11-8 21:26:37

李开复被大多数人看作成功人士,像个娱乐圈的明星一样,被媒体和粉丝追得团团转。人家愿意在哪家公司上班,愿意做什么工作,那是人家自己的事,除了司法部门以外,其它人根本就管不着。况且,别人的事你也不应该堂而皇之地拿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果一心要和Magic作对的话,我一早就把MagicLinux这个商标注册了,然后在各大媒体上发商标侵权的新闻稿。因为商标法和版权法是两回事,任何一个国家的商标法都不存在什么GPL之类的规定。

KDE的保先学习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而是停留在思想上,愧对我党接连开展多项党员学习所耗费的巨大努力。

看来你是非常善于“活学活用”这些理论的,佩服佩服!看来你我当中,您是最善于保持鲜嫩的,我已经陈腐不堪了。

注册商标与否,关键看注册后能否有利于社区开发,有利于进步的,我个人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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