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in 发表于 2005-11-10 17:05:06

认为对的就去做吧~

有些东西真不需要解释~

caihua 发表于 2005-11-10 17:21:49


我个人对Linux松散的开发方式一直不报信心,必须要有人为开发工作负责任,现在不正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吗?

这点我同意,因为如果要真的把一个发行版本做好,靠网上虚拟社区这种开发方式所做的东西是比较缓慢、松散,协同性也很成问题,因为大家都有别的事情要做,协同性也就不可能像大家坐在一起,能及时的商量解决问题,并完善他。


关于商标问题,希望公司尽快注册,以免出现意外,但是建议考虑群众们的意见,保证MagicLinux商标,社区可以使用。


关于商标,我曾经记起在公社的软件下载的Magic栏目那里有这么一段话:
“注意。

--------------------------------------------------------------------------------
作者: XXXX
日期: 2005-03-15 09:00:18

不要随意拿别人的壁纸打上 caihua 的 logo 就说是 magic 的。

这两种行为都算侵权。”

商标嘛………………既然别的Linux发行版本的爱好者都可以加上该发行版的Logo做出精美的壁纸,那么我们magic又为什么不可以呢?我觉得应该鼓励很多用户用magic的蝴蝶做出很多精美的壁纸,这个是关键,因为每个人的审美观不一样,做出来的东西也不一样,我希望在壁纸上能做到百家争鸣,做得好的壁纸我们也收录到magic里面,毕竟,我只是一个土包子,想象力有限,我只是在为magic的美化做一点点力所能及的事情,Magic的壁纸、启动画面之类我设计的东西只是其中很少一部分,我希望更多的人能为magic做出更多更好、精美的壁纸来,只要不把magic的商标拿去乱用,我觉得都是可以的

小锁 发表于 2005-11-10 18:15:29

cjackey说得好,赞一个!
to jackey:
那个不是文化大革命哦:至于是什么你自己去查吧!

sjinny 发表于 2005-11-10 18:26:41

汗……我再说几句不中听的话,我们当然信任我们的开发者和维护者们,但是很多事情需要有坏的打算,然后坏的事情才不容易发生。所以我建议以一定的形式和机制确保公司和社区不会发生脱离,包括法律上的和承诺上的。

caihua 发表于 2005-11-10 18:38:10

sjinny不泡妞了么?

sjinny 发表于 2005-11-10 20:07:51

-_-!
我要能泡到妞当然不会来这瞎灌了
:lol:

小锁 发表于 2005-11-10 20:08:16

泡妞好啊!

yishh 发表于 2005-11-10 20:09:05

这段话最中肯!
大家应该以平和的态度来看待MagicLinux的商业化。

至于商标问题,我想应该是必须由商业公司去申请的,如果一定是这样,
大家是愿意让一个不太了解的公司去申请还是让一个全部是由MagicLinux开发者组成的公司去申请?

如果这些为MagicLinux创建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一直都在贡献的人大家都信不过,那么用户们还能相信MagicLinux吗?还有必要使用MagicLinux吗?

没有conner,压根就不会有这个MagicLinux社区。
没有footman(原名charles,我更喜欢这个名字),大家压根就用不上现在MagicLinux自己的安装程序。
没有jackey,Magiclinux.org也就不会正常的运转。
没有kanker,MagicLinux在1.1pre5我离开的时候就应该死掉了。
没有KDE,这个社区也就不会这么活跃。
没有caihua,也就没有MagicLinux的很多图标设计。

......(没有提到的还有很多人,不能一一列举,并没有不尊重的意思)

这些人都是magicLinux的创建者,开发者,维护者,核心人员,这些人如果大家都不能相信,还能够相信谁?

我个人对Linux松散的开发方式一直不报信心,必须要有人为开发工作负责任,现在不正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吗?


商业公司开发MagicLinux,并不意味着MagicLinux就归商业公司所有了。只不过开发者团队中多了一个商业公司的参与。

至于大家争论的商标问题,如果MagicLinux团队或者公司不能拥有,是否要由别人注册了去,然后我们再花大价钱把他买回来?


请大家相信,商业公司的介入并不会影响magicLinux社区,并不会影响Linuxfans,也并不会影响MagicLinux的发行。

jackey讲的很清楚:服务是要钱的,除此之外,发行方式等等并不会改变,大家仍然可以得到ISO的下载,得到Source,仍然可以为你自己喜欢的功能提request,仍然可以提交patch(当然,如果你觉得提交给商业公司不合算,算是义务打工,你也可以提交到社区,大家再提交补丁的时候,如果别人用了,不都会有一种快乐吗?)


我个人自愿放弃对MagicLinux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力(我不认为自己保有什么权力,一切都是社区的,都是所有开发者的,如果有朋友认为我有的话),以保证MagicLinux能够正常的按照开发者的意图前进。

我个人愿意在MagicLinux真正商业化之后,在开发进程开放的情况下,继续向MagicLinux提交我可以提交的补丁(不违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


我个人希望MagicLinux的所有用户,不要受任何商业操作的影响,一如既往的支持MagicLinux。商业操作会让MagicLinux更健康。


关于商标问题,希望公司尽快注册,以免出现意外,但是建议考虑群众们的意见,保证MagicLinux商标,社区可以使用。



需要说明的一点:我是MagicLinux的创始人,但是并不是所有者,MagicLinux迈出的每一步都应该得到大家的支持。


建议大家在MagicLinux真正商业化之前能够帮助MagicLinux解决目前版本中存在的版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等。

haulm 发表于 2005-11-10 20:40:49

也就是说商业化是铁板定钉的事了,难怪这些日子这个主题反反复复地出现。既然都有所打算了,不试试是不可能的了,ubuntu是个可以借荐的模式,还有FC4,他们能做到社区和商业公司相结合,我想中国不会不可能不出这么一个版本,那ML就成了先行者。我们也理所当然相信这个版本要突破目前中国沉闷的Linux格局,把Linux真正推广给用户,而不是窝里斗、锁源或只指望政府投标对我国Linux用户知识短少的现象又不舍得宣传和教育。
我在ML社区呆的日子,版主和网友的帮助使我初步了解和掌握了Linux知识,这在红旗社区是不可想象的。
目前来说,ML的中文基于gbk,桌面基于kde,希望商业化后能推出gnome桌面(用过ubuntu知道其达到目前ML-KDE的难度),能积极和公社其它社区保持更好的沟通。

superpig 发表于 2005-11-10 20:59:50

大家应该以平和的态度来看待MagicLinux的商业化。

至于商标问题,我想应该是必须由商业公司去申请的,如果一定是这样,
大家是愿意让一个不太了解的公司去申请还是让一个全部是由MagicLinux开发者组成的公司去申请?

如果这些为MagicLinux创建和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一直都在贡献的人大家都信不过,那么用户们还能相信MagicLinux吗?还有必要使用MagicLinux吗?

没有conner,压根就不会有这个MagicLinux社区。
没有footman(原名charles,我更喜欢这个名字),大家压根就用不上现在MagicLinux自己的安装程序。
没有jackey,Magiclinux.org也就不会正常的运转。
没有kanker,MagicLinux在1.1pre5我离开的时候就应该死掉了。
没有KDE,这个社区也就不会这么活跃。
没有caihua,也就没有MagicLinux的很多图标设计。

......(没有提到的还有很多人,不能一一列举,并没有不尊重的意思)

这些人都是magicLinux的创建者,开发者,维护者,核心人员,这些人如果大家都不能相信,还能够相信谁?

我个人对Linux松散的开发方式一直不报信心,必须要有人为开发工作负责任,现在不正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吗?


商业公司开发MagicLinux,并不意味着MagicLinux就归商业公司所有了。只不过开发者团队中多了一个商业公司的参与。

至于大家争论的商标问题,如果MagicLinux团队或者公司不能拥有,是否要由别人注册了去,然后我们再花大价钱把他买回来?


请大家相信,商业公司的介入并不会影响magicLinux社区,并不会影响Linuxfans,也并不会影响MagicLinux的发行。

jackey讲的很清楚:服务是要钱的,除此之外,发行方式等等并不会改变,大家仍然可以得到ISO的下载,得到Source,仍然可以为你自己喜欢的功能提request,仍然可以提交patch(当然,如果你觉得提交给商业公司不合算,算是义务打工,你也可以提交到社区,大家再提交补丁的时候,如果别人用了,不都会有一种快乐吗?)


我个人自愿放弃对MagicLinux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力(我不认为自己保有什么权力,一切都是社区的,都是所有开发者的,如果有朋友认为我有的话),以保证MagicLinux能够正常的按照开发者的意图前进。

我个人愿意在MagicLinux真正商业化之后,在开发进程开放的情况下,继续向MagicLinux提交我可以提交的补丁(不违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


我个人希望MagicLinux的所有用户,不要受任何商业操作的影响,一如既往的支持MagicLinux。商业操作会让MagicLinux更健康。


关于商标问题,希望公司尽快注册,以免出现意外,但是建议考虑群众们的意见,保证MagicLinux商标,社区可以使用。



需要说明的一点:我是MagicLinux的创始人,但是并不是所有者,MagicLinux迈出的每一步都应该得到大家的支持。


建议大家在MagicLinux真正商业化之前能够帮助MagicLinux解决目前版本中存在的版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等。

严重同意!

偷偷问老大一句,你再给ML打补丁弄CODE,不怕RF的老总有意见吗?

云中垂钓 发表于 2005-11-10 21:07:59

哈哈,一番讨论之后,突然发现社区的ml开发组成员很伟大,向你们致敬!
同时惭愧一下!
我对未能为magic linux尽一分心力表示遗憾!

heyuqi 发表于 2005-11-10 22:20:10

老实说很不喜欢看到这个帖子还在刷新,挺烦的。

决定不再在这个帖子回帖了,去看我的编译原理,去看我的操作系统,去看我的汇编,去看我的。。。

没啥好说的,我并不相信ML会走红旗的路子。RH从商业版本回归到社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只有社区提供发行,ML也不会走得很好。希望 ML 一路走好。

现在发现自己缺的东西太多了,很多东西都没有踏实,所以重回书堆,做个书虫。

chaobill 发表于 2005-11-11 09:02:05

汗……我再说几句不中听的话,我们当然信任我们的开发者和维护者们,但是很多事情需要有坏的打算,然后坏的事情才不容易发生。所以我建议以一定的形式和机制确保公司和社区不会发生脱离,包括法律上的和承诺上的。
所以我希望 社区和 公司分别成立单独实体。公司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雇佣社区的人。实际上社区开发人员也在为公司开发,维护。不同需要的时候就有不同身份。

注意的是:为积累人品,社区开发人员不做和人打交道的事情。

caihua 发表于 2005-11-11 09:04:36

注意的是:为积累人品,社区开发人员不做和人打交道的事情。
:lol: 天真……………………
你以为开发人员是神仙啊?还是清欲者啊?

linzhanyu 发表于 2005-11-15 20:00:40

都市场经济的时代了,爱干啥干啥!谁管呢!只要交税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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