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rakechina
发表于 2005-11-8 21:41:24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可以学美国成立《中国自由软件基金会》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据我所知,21世纪还没有任何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在民政部登记成功。
jiangtao9999
发表于 2005-11-8 21:41:29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可以学美国成立《中国自由软件基金会》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我提过,没用,没人理。
注册商标与否,关键看注册后能否有利于社区开发,有利于进步的,我个人不会反对。
没有益处,一点都没有!
他只是一个保护,一个保证 MagicLinux 这个复合单词自己随便用的保护。
保证不会有别人犯欠添乱的保护。
jiangtao9999
发表于 2005-11-8 21:44:21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可以学美国成立《中国自由软件基金会》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据我所知,21世纪还没有任何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在民政部登记成功。
不会吧?
你知道为什么么?
mandrakechina
发表于 2005-11-8 21:56:23
总之从我这里看不到成功的通报。是没有人申请还是被拒绝了,这个是民政部门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chaobill
发表于 2005-11-8 23:01:47
我从新闻听说新版的《管理条例》要通过。印象中是11月,后来就没跟踪了。
稍后我在水园里贴出来。
这个版本里规定所有非政府组织都要挂靠一个政府或事业单位。
这也就是被很多非政府组织不愿意在中国登记的原因。也就是 两个 Mozilla 中文官方站点的争执原因。
我们可以不叫全国性的名字,如果起的有名人做序的话能搞起来的。
比如 倪光南 和 李开复,和一切能支持我们的名人。
有时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太自卑了些。
KDE说的情况是和商标法相抵触的。因为开发社区既不是法人,也不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法律义务,无法注册商标。
可以学美国成立《中国自由软件基金会》
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_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据我所知,21世纪还没有任何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在民政部登记成功。
不会吧?
你知道为什么么?
chaobill
发表于 2005-11-8 23:12:01
看来我印象错了。
我手头的是民政部现在的版本,1998 年版,没有2005年的版本
http://www.mca.gov.cn/
社团登记
有详细的程序
是否通过是他们的事,是否去做是我们的事
KDE
发表于 2005-11-8 23:58:28
http://www.chinanpo.gov.cn/web/listTitle.do?dictionid=1403
云燕
发表于 2005-11-9 00:11:36
商业化了后 让他们另起名字 他们搞他们的 我们弄我们的 坚决支持KDE 等开发人员
caihua
发表于 2005-11-9 00:18:48
:roll: 啥?现在就开始内杠了?分裂了?楼上的讲话要懂得分寸……
sejishikong
发表于 2005-11-9 10:09:12
要明白一点,GPL和商业化一点也不矛盾,只有遵守GPL。商业化不是说MagicLinux要走封闭的道路,只是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来取得商业利益,但是前提是不违反GPL。MagicLinux绝对会遵守GPL。
黑底驴子
发表于 2005-11-9 10:22:49
:roll: 同意楼上,我也是这么认为
chaobill
发表于 2005-11-9 10:57:08
商业化了后 让他们另起名字 他们搞他们的 我们弄我们的 坚决支持KDE 等开发人员
比如 madfox & firefox
呵呵。服务器版本和非服务器版本
死性不改
发表于 2005-11-9 17:36:36
:roll:
jiangtao9999
发表于 2005-11-9 18:41:56
挂“中国”的社会团体归中国民政部管,相对要求高。地方就容易了。
现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里面没有写必须挂靠。
PS:今天去和一个单位的出纳一起去办国税,看到他的法人执照就是《社会团体》,发证日期是 2005 年 5 月的。不知道是怎么办的。
KDE 的网址打不开啊?
heyuqi
发表于 2005-11-9 19:02:56
没想到这个帖子会这么热的,没想到ML商业化大家会有这样的想法。
当初我看到 ML 说要商业化的时候,我想到的是“这是一个好事”。有了资金支持,开发才能做得再好。现在很多的发布版都是顾人参与开发的。FC里面的核心就有RH的人员。一个人能全心全意地去做一件事是多么好的事啊。说得通俗一点,无论怎么样,开发人员都要解决温饱问题的。如果为了 ML,没钱了,老婆觉得你穷,把你甩了怎么办。要是我,我一定是要老婆的。
至于商标保护的问题嘛,可以注册,但是又会引来一大问题了。这与我喜欢的自由软件很是矛盾。本来自由软件就可以自由修改、研究、改变并再次发行,或再发行修订版。在我的眼里,名字就再也不重要了,因为我要修改、使用的是一个软件。可能会有些无聊的会用了这个名字。但是我只记得一个,我用的是 magiclinux.org 的ml
支持 ML 商业化,但并不是说支持取消社区版本。愿 ML 能越做越好,开发人员都能快快乐乐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