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可以从品牌营销的角度来看待微软的这次成功。长期以来,微软一直在为自己的产品塑造一个尖端、便利、质量优良、功能强大的形象。这一努力被吉姆-麦卡锡归结为微软成功秘诀的第54个法则,即"建立赢家形象(Create a winning image)"。这一法则的基础就是迎合了"顾客需要对软件的认同感"。吉姆-麦卡锡认为,软件这东西就像汽车之类的商品一样,顾客需要对自己买的商品有认同感。大概是因为顾客花在与软件相处的时间实在很长的关系,他们希望自己被视为是"某软件的专家"或"某软件的玩家",从这些名词可以看出来,顾客并不是"买"软件,而是"采用某软件"(adopt)。而且,"顾客希望自己拥有的东西是大多数人渴望或羡慕的"。软件象征了顾客的身份地位或是他的"工作伙伴"(with-it-ness)。在这个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顾客用的东西象征了他个人先进的程度,最新的东西(不论是软件或硬件)表示是最流行、最尖端的,追求最新最好是一种强烈的动机。而且"顾客知道厂商支持的重要性,不希望自己成为孤儿使用者"。